信息网首页||
在线客服| 入网须知| 网员帮助| 广告须知| English| 泰达论坛

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(第3批)

2018-05-08 14:14:53 来源:工业和信息化部字号:  

  根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》(工信部产业〔2012〕349号)的规定,现将《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(第3批)》予以公告,特别公示期从2018年5月4日起,至2020年5月3日止。特别公示期间,不受理被特别公示企业的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新产品申报。被特别公示的企业经考核符合准入条件的,取消特别公示,恢复受理其新产品申报。特别公示期满后,未申请准入条件考核、考核不合格的企业,暂停其《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,且不得办理更名、迁址等基本情况变更手续。

  附件: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(第3批)

2018年5月4日

查公告,找数据,看资讯尽在信息网移动客户端

扫描左侧二维码即可安装移动客户端

您也可以直接【点击这里】进入APP下载界面